资助额度:
【浦江人才】:浦江人才计划B类(企业创新创业项目)资助30万元,项目执行期两年。
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,受资助对象应按合同规定提交验收申请、总结报告、经费决算等材料。依托单位应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报市科委验收。浦江人才计划(C类、D类)后续可申请补贴《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http://rsj.sh.gov.cn/trcfz_17239/20200617/t0035_1372924.html
政策细则:
【浦江计划】
(1)所在单位应在沪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2)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,申请者不满50周岁,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。
(3)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,不得重复申报
征集范围:
专题一、A类(科研开发类)
申报主体资质: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、科研院所(含新型研发机构)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;
专题二、B类(企业创新创业类)
申报主体资质: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,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;
专题三、C类(社会科学类)
申报主体资质: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,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;
专题四、D类(特殊急需类)
申报主体资质: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,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,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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